消防规范
7.2 型式检验 - 消防炮 GB19156-2019 - 消防规范大全 - 广东固稳科技抗震支架!
7.2.1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,应进行型式检验: ——新产品试制定型;——消防产品市场准入规则有要求时; ——正式生产后,如结构、材料、工艺有较大改变,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; ——产品停产两年后,恢复生产; ——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整改后; ——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(型式试验)有较大差异时; ——国家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(型式试验)要求时; ——用户提出进行型式检验(型式试验)的要求时。 7.2.2 型式检验项目为5.1~5.11规定的全部内容。 7.2.3 型式检验的样品数为1台。 7.2.4 型式检验项目应全部符合本标准,有一项不合格,则判该产品为不合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