消防规范
9.5 验收 -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 GB55024-2022 - 消防规范大全 - 广东固稳科技抗震支架!
9.5.1 实行生产许可证或强制性认证的产品,应查验生产许可证或认证的认证范围、有效性及真实性。 9.5.2 施工过程应严格按本规范第8章及第9章的相关条款施工和检验,并逐项做好检查,安装完成后必须做好相关记录。 9.5.3 高压电气交接试验应由具有专业调试条件的单位完成,并应出具调试报告。 9.5.4 过程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,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验收,并做好验收记录。 9.5.5 竣工验收应检查系统运行的符合性、稳定性和安全性,应以资料审查和目视检查为主,以实测实量为辅。 9.5.6 竣工验收时应检查下列工程质量控制记录:1 设计文件和图纸会审记录及设计变更与工程洽商记录; 2 主要设备、器具、材料的合格证和进场验收记录; 3 隐蔽工程检查记录; 4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检验记录; 5 电动机检查(抽芯)记录; 6 接地电阻测试记录;
7 绝缘电阻测试记录; 8 接地故障回路阻抗测试记录; 9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测试记录;
10 电气设备空载试运行和负荷试运行记录; 11 各类电源自动切换或通断装置的动作检验记录,EPS/UPS应急持续供电时间记录; 12 灯具固定装置及悬吊装置的载荷强度试验记录; 13 建筑照明通电试运行记录; 14 吊装、壁装智能化设备安装预埋件安全性检查记录; 15 紧急广播系统检测记录; 16 过程验收记录。 9.5.7 竣工验收应抽测下列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项目,抽测结果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: 1 各类电源自动切换或通断装置动作情况; 2 馈电线路的绝缘电阻; 3 接地故障回路阻抗; 4 开关插座接线的正确性; 5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的动作电流和时间。